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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学年第二学期奉贤区公办幼儿园转学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5 16:20:09   发布人: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亲爱的家长:

因疫情防控的要求,我区2020学年第二学期公办幼儿园转学采用线上申请的方式。现将转学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注:转入小班年龄范围: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转入中班年龄范围: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转入大班年龄范围: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二  申请方式:

家长访问“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三   申请时间:

2021年1月7日—1月11日

四   申请材料:

本市户籍:

1.能证明与产权人关系的户口簿;

如父母为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孩子抚养权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抚养权必须是再婚夫妻一方);

2.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幼儿的预防接种证;

4.居住地有效的普通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

5.《奉贤区幼儿园转学申请表》(一式二份)。

外省市户籍:(注:材料2、材料3和材料8必须为同一人)

1.幼儿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原就读在本市);

幼儿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就读在外省市);

2.幼儿父母一方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3.幼儿父母一方在本市缴纳的社保证明(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须满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因疫情原因补缴的除外),或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注: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须连续满3年)或在本区有效的积分通知书、本市社保缴纳证明;

4.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5.幼儿的预防接种证;

6.幼儿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如父母为再婚家庭或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孩子抚养权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抚养权必须是再婚夫妻一方);

7.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或幼儿父母的普通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

8.幼儿父母一方工作证明【由现用人单位(为社保缴纳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证明须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及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所在街镇等内容】(非必须项,如工学一致,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9.《奉贤区幼儿园转学申请表》(一式二份)。

五  转学流程:

(一)家长向原公办幼儿园申请盖章的《奉贤区幼儿园转学申请表》(一式二份),如外省市、外区、民办园拟转入本区公办园的,家长可自行下载《奉贤区幼儿园转学申请表》(一式二份),无需盖章,按照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二)1月7日-11日,家长访问“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点击“转学申请”或扫描二维码。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三)1月8日-13日,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上传材料进行审核。未通过初审者,将退回网上受理材料并短信提醒,请家长及时进入转学平台了解退回原因,根据提示重新补正相关佐证材料。(注:家长补正材料时间截止1月12日)。

通过初审的,教育行政部门视园所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如无转入学位则不再安排。

(四)1月19日,幼儿园电话通知家长携带幼儿及所有原件进行转学终审,办理转入手续,请家长及时接听电话。如家长未在通知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重要提示:因幼儿园转学学位有限,如1月19日当天未接到幼儿园电话通知,视本次转学不成功,可回原幼儿园或自主选择民办园就读。

六  咨询地点和电话:

如家长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帮助或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拟转入幼儿园所属的相关教育部门。

街镇、社区

咨询地点

咨询时间

咨询电话

南桥镇、奉浦街道、西渡街道、金海街道

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南桥镇古华路632号)

 

 

 

 

 

 

 

 

 

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

57181952、    57418711  、 57412726

四团镇

四团镇教管办 (川南奉公路8123号2号楼2楼)

67530843

海湾镇

海湾镇教管办(海湾镇星中路45号镇文化活动中心三楼305室)

57503305、57501639

海湾旅游区

海湾旅游区教管办(海湾旅游区新海街18号)

57120935-620

金汇镇

金汇镇教管办 (金汇镇齐贤社区四美路19号)

57480160

柘林镇

柘林镇教管办

(沪杭公路2451号)

57442451

庄行镇

庄行镇教管办

(庄良路1051号)

57462511

青村镇

青村镇教管办

(南奉公路2815号)

57567063

奉城镇

奉城镇教管办

(兰博路2858号)

57512805

头桥集团

头桥集团教管办(头桥中路105弄18号)

57550093

奉贤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南桥镇古华路758号

37597019

七  注意事项:

1.公办园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同一社区原则上不转学。

2.申请转入民办幼儿园学区生班的家长也须在本平台申请。如需转入民办园民办班或民办三级园,家长可直接咨询相关幼儿园。

3.家长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材料不实,取消幼儿园转学资格。

 

                      

奉贤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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