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7〕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中小学生学籍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85号)要求规定,现对2019学年第二学期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市户籍学生转学作如下要求。
一、转学对象
本市户籍学生
二、转出
(一)受理时间、地点
时间: 2020年1月13日-1月1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00-4:00)
地点:现就读学校
(二)转出本区流程
学生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打印《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若需要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可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1月13日-1月1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00-4:00)到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南桥镇古华路632号)盖章备案。
三、转入
(一)受理时间、地点
转入四团镇、海湾镇、海湾旅游区、金汇镇、柘林镇、庄行镇、青村镇、奉城镇学校的学生,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镇指定点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南桥镇、奉浦街道、西渡街道、金海社区学校的学生,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二)转入申请材料
1、能证明与产权人关系的户口簿(户口簿复印家庭住址页、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如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如父母为再婚家庭,还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必须为再婚夫妻一方);
2、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产证复印产证号页和产权人、地址页);
3、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以下简称《转学信息表》),转学信息表必须由中小学学籍系统中下拉的表格为准(区内转学一式三份,外区、外省转入一式四份)。
(三)转入流程
四、注意事项
1、各学段毕业年级(五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转学。
2、遵循“籍随人走,一生一籍”原则,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无转学材料的学生。学校不得无故拒绝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和转出。
3、转入学校如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4、转入南桥镇、奉浦街道、西渡街道、金海社区学校的学生,可登陆网址http://fwyy.shfxjy.cn,进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避免转学申请受理当天家长过长的等候。网上预约开放时间:2月5日——2月11日(24小时开放)。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无停车位,受理当天,请家长绿色出行。
五、咨询电话
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中心服务电话:962066
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咨询电话:57418711 57412726 57181952
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