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为提升中心员工团队凝聚力和综合素质,推动中心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促进和谐中心建设,在去年的基础上,拟调整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员工社团。社团是从员工的实际需求出发,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建的群众组织,打破年龄、部室界限,让兴趣爱好相近的员工,发挥特长,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旨在丰富员工文化,陶冶情操,强身健体,愉悦身心,推进中心文化内涵建设。
二、对象范围
本中心在职员工
三、实施细则
(一)组建原则
中心员工根据实际,自愿报名参加相关社团。
(二)时间安排
2017年4月:确定社团,推选社团负责人,开展报名工作,各社团制定活动方案和经费使用预算。
2017年4月起:开展活动(活动时间原则上为下班时间,每个社团每月开展活动2—4次为宜,具体由各社团议定)。
(三)参与方式
1.社团项目拟定:在去年社团活动的基础上,中心现有瑜珈、烘焙、乒羽、舞蹈、徒步、摄影、花艺7个项目的社团有条件开展活动。
2.初步意向征询:每位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报名参加以上社团,每人可报1—2项。
3.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人数要求,达到开团人数即组团成功,未达到开团人数则该社团取消,员工可再次选择其他社团。如超出组团人数,由中心与员工协商到其他社团。
4.社团组建成功后,自荐或推荐产生社团负责人。
(四)活动要求
1.社团组建后,一年内固定团员,团员要听从社团负责人安排,维护社团形象,以积极、健康的态度参与活动。一年后,如需继续活动的社团,向中心工会提出申请,经中心工会审核同意后可延续一年,一年内固定团员组织活动。
2.各社团负责人和中心工会共同制定社团活动计划和活动经费使用预算。做好相关活动器材和材料购置、活动场地选定、环境布置等前期准备工作。
3.各社团负责人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
4.各社团按计划有序开展活动,做到每次活动有签到、有实效、有资料。
5.社团负责人负责收集保管所有过程资料(含文字、图片、评价、成果、实物等),建档立案,学期末上交中心,确保活动内容的系统性、连贯性。及时向中心微信网站等平台报送活动信息,宣传员工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四、扶持及奖励措施
1.中心工会在行政支持下,为各社团活动提供场所、活动器材、材料、师资、活动经费等保障;
2.年末举行社团活动展示交流,中心将根据活动出勤率、活动成效等给予适当奖励。
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2017.4